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6-28 16:47:15 浏览:0

案情简介:某外商在中山投资了一家三来一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聘请A做法定代表人,股权90%的股东,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管理;聘请B为10%的股东,负责财务管理。2013年3月外商准备将企业升级为外商独资企业,不需要A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结果A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公章、银行支票、印鉴、发票章、发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进口保税设备手册、来料加工协议、海关来料加工手册等取走,并拒绝在公司变更文件签名,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而停工。问: 1、A的行为性质?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2、如何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 3、停工期间的损失如何计算?如工人工资、进口的原材了要退运出境、订单违约赔偿、厂房租金、水电费等? 4、除了民事诉讼还有什么办法解决? 5、民事诉讼应该怎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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