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 承运人可否索要运费?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7-23 浏览:0

张某开了一家运输公司,每年承接国内各种运输,上个月张某承接了一笔业务,是在十五天之内将货物从某省运到指定地点,付款方式是货到付款,但是因为在货运过程中遭遇了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最终超过十五天才交付给收货人,那么,因不可抗力未将货物交付收货人时,承运人可否索要运费?

  律师指出,不可抗力因素是指社会事件和自然灾害,这些都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像地震、泥石流或者是恐怖事件、战争等,而因为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张某无法及时完成交付业务,也是情有可原,所以张某完全可以索要这笔运费,那么什么情况下不可以索要呢?

  我们都知道不可抗力因素是不能预测的,但是现在很多高科技已经能够预测出来,像地震、海啸、狂风暴雨等等,这些都是可以预测的,如果张某在运输过程中明知道当地会有暴雨、泥石流等现象,仍然采用这条路线运输,导致无法将货物及时送达的话,那么就属于违反约定,自然就不能要运费,但是因为事先并不知道,那么,自然就可以得到这笔运费。

  如果有商家以张某货运没有及时送达为理由拒绝支付这笔运费的话,那么建议张某可以直接起诉该公司或者是个人,毕竟过失方并不在张某所在的公司身上,自然也就不用承担责任。

  最终,张某也要回了这笔运费,在此律师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和人为事故导致的是不一样的,建议最好分开处理,当然如果不会,还是直接咨询律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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