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向病人家属告知病情是不是侵权?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7-31 浏览:0

在侵权责任法中第62条之规定,对患者的隐私不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护人员都要履行保密义务。如果未经患者允许将病例公开或者泄露,给患者造成了权利的损害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关于医生向病人家属告知病情是不是侵权的问题,根据上面的规定似乎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当患者没有承受病情真相的能力情况下,不告诉家属又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55条中规定当患者的病情需要采取治疗方案和特殊治疗,检查等情况不宜采取直接告知患者的方式,要书面向患者亲近家属告知取得知情同意。这种就不会涉及到泄露患者的隐私权。

    对于没有接受能力的患者,对一些重症的告知往往还造成患者的崩溃。很多例子都反映出,承受能力大小面对自己病情时的态度。有的则积极料理后事,有的努力与病魔斗争,而有的则选择用激进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所以在选择是否直接告诉患者病情事情上很难判断其是否有承受力。告诉了会带来意外的效果,不告诉又将涉及到侵犯患者的知情权。所以一些医生在选择告知病情上煞费苦心,一面选择最佳的委婉方式,一面选择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亲属来侧面沟通,转达。
 
    我们再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就有医疗机构将患者病情通报家属不应被认定为患者名誉权的侵犯。所以医生向病人家属告知病情是不构成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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