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8-1 浏览:0

咨询:我朋友在医院治疗的时候,导致身体受伤,经过鉴定是医疗事故,但是对方给的鉴定是比较轻的那种鉴定结果,而我朋友到现在还在家里躺着,不能有大幅度的活动,对此我朋友一家都感到不满意,想要申请再次鉴定。那么,当事人如何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呢?是自己找一家医院鉴定就行还是需要指定的?

  解答:你好,当事人以及其家属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那么可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重新鉴定,而重新鉴定则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进行,自己随意找的医院做的鉴定,是不被承认的,所以建议最好不要自己找医院做鉴定。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做的再次鉴定不属于自费,当事人以及其家属只需要向检察院提交申请就可以了。

  如果检察院判定是医疗事故且可以重新鉴定,那么,重新鉴定的费用则不需要当事人或者是其家属支付,如果检察院认为不需要重新鉴定,则需要当事人垫付鉴定费用,在经过鉴定之后,如果出现不同的结果,那么这笔费用则是由被告人承担。

  当事人如何提起再次鉴定的申请?律师还提到,申请重新鉴定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对需要鉴定的对象进行举证,必须在举证日期之内,经过人民法院同意之后,才能取得鉴定资格,对有缺陷的鉴定则可以通过补充鉴定合作恶化时重新质证等方式来解决,这四个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必须都满足,因此,当事人需要注意,不要遗漏,以免影响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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