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鉴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些机构

来源:http://www.laibizhi.com日期:2013-8-1 浏览:0

戚某在某工厂做流水线工作,2011年年底的时候因为工作受伤到当地医院治疗,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因为医生不小心导致戚某左手两个手指失去知觉,后来戚某在朋友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提请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但是鉴定的结果并不让戚某满意,于是戚某想要再次申请鉴定,但是该鉴定机构并不受理,认为鉴定已经非常合理,而戚某想要重新鉴定却不知道再次鉴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些机构,因此在网上进行咨询,那么,再次鉴定申请的受理机关是哪些机构呢?戚某能否得到自己想要的鉴定结果?

  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申请鉴定的机构是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而在第一次申请鉴定的鉴定结果不能让当事人满意的话,那么可以再次申请鉴定,而申请鉴定的机构则是人民法院。看到这里可能有很多人都会感到迷惑,对此,律师表示,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并不是申请鉴定,而是申请法庭鉴定,要求有关机构对其进行二次鉴定,所以,戚某可以先到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申请,之后请求法院判定鉴定机构执行再次鉴定的决定。

  医疗事故虽然发生并不是很多,但是并不代表不会发生,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当事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从而获得合理的赔偿,这样对于自己的康复以及家人的生活等方面都是非常好的补偿,另外,通过合法途径鉴定的医疗事故还能为后期出现后遗症等提供保障,从而避免当事人以及其家人受到更大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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