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起诉书到底应该交给谁

来源:本站日期:2013-10-23 浏览:0

今年3月,我买了一套房子,买房时跟房东说好了包括价钱、内装修以及房东买房时承诺的家具。4月中旬,四处筹钱终于是够了房款,便与房东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当天下午就去房产局过了户。本想好好享受一下舒适的新房并准备开始一段美好的爱情,可房东却在最后一天,拉走了家中所有的家具,发现这一情形后,我立刻找到了房东,房东说拉错了,明天就还回来。我当时也没多想,真的以为他拉错了。可第二天,他还回来的却是一些破家具,跟当时承诺的天差地别。我又给他打电话,这次他态度蛮横,说已经给我家具了,告诉我不要缠着他。一气之下,我写了起诉书,交给了房子所在地的当地法院,法院也及时的受理了。

正当我准备利用法律武器维护我的利益时,法院却说我房子所在地刚好进行了行政区域划分,已经不属于他们法院管了,并把我的起诉书退给我,让我找另外的法院。可当我把起诉书交给那家法院时,他们又说这个也不归他们管,叫我去上级法院去问问。天啊,我这有冤都没处告啊!我的起诉书到底应该交给谁啊?

在我愁眉不展的时候,我无意间浏览到了这个网站www.laibizhi.com,刚好上面有一个跟我情况相识的案例。原来法院在已经受理我的诉讼申请的条件下,是没有权利根据行政区域划分来移送管辖的,而另外一家法院也是有权受理的,因为我房屋就在他的辖区。

知道这些,我重新去找到法院,案件受理部门也反复跟我道歉,说是一时疏忽,房东最终也把承诺的家具还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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